穿越到1972年的李云峰
李云峰孙丽娟是著名作者暴富成名小说作品《穿越到1972年的李云峰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、设置悬念、前后照应,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。那么主角李云峰孙丽娟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啥?一分钟一米?脑血栓都能走十米,随后狂奔一里地。 系统;你太厉害了,以婴儿之躯一分钟狂奔一里

《穿越到1972年的李云峰》精彩片段

第11章“不行,下回得买匹马,到时候再来集市之中就骑着马来!”走了十多分钟,大风吹的李云峰都有点睁不开眼睛。总算是来到了公社了,因为地缘的关系,整个北极公社天色黑的非常早。现在五点多就天黑了,再等一个月可能四点刚过就要黑天了。集市,就在林场边缘堆放木柴的地方,毕竟是不合法的。哪怕公社的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也不能太过分就是了。把自己给捂得严严实实的,李云峰就拎着手电筒朝着聚集点走了过去。此时,这里已经有了一两百人了,其中卖东西的不算多。大部分都是过来买东西的。整个北极公社,人口加起来可能也不超过五千人。真正说能吃上公家饭,有铁饭碗的都不超过五百人!包括公社的人,供销社的,卫生所的,***的,学校的,林场的人等等等等。临近集市的时候,李云峰从开心牧场里面拎出来两扇猪肉。用麻袋套上就来到了集市边缘。“买还是卖?”“卖!”“交两毛钱,听到喊声就直接跑。”刚走到门口,就有两个和李云峰一样,捂的严严实实的人拦住了李云峰。缴纳了两毛钱之后,李云峰扛着麻袋就朝着集市里面走去。朝着四周看了看,整个集市大概有着四五百号人。摆摊卖东西的倒是不多,也就是四五十个摊位。其他人基本都是来买东西的,想想也是,这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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